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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第3/3页)
。 ??“什么时候招人呢?什么时候能招到人呢?”何苗说,“冯总,要是一直招不到人,我是不是就走不了了?” ??或者,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冯照纬故意推说一直招不到人,死活把何苗卡死在这。 ??冯照纬这老狐狸,何苗觉得他是做得出这种事的,而且做得一点也不会心感愧疚,还会自然得不得了。何苗要是信了,那就是被卖了还帮着数钱呢。 ??她心中笃定,目光里自然带了一种了然于胸的坚定,就这么直直地看着冯照纬,看他怎么狡辩。 ??“……” ??怎么样,说不出话了吧,哑口无言了吧,被她说中那一肚子坏水了吧。 ??何苗说:“冯总,我的试用期还没过,所以三天过后,我会自己走人的。” ??这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里规定的。 ??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而劳动者如果还在试用期内,那么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只要按此规定辞职,就是合法的,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到时间就可以走人。 ??何苗刚进社会,对这些其实并不是很熟悉,又是第一次主动提出离职,还不太清楚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些东西还是中午在食堂吃饭时碰到的那俩人告诉她的。 ??两个人年纪轻轻,但早就开始工作赚钱了。精致的那个叫杨小光,普通的那个叫梁磊,两人同岁,是高中同学,高中毕业后就出来闯荡江湖,说什么都不肯去上大学。 ??尤其是这个杨小光,不是一般的高中毕业生可以类比的,他就是那种在高考考场上敢写优秀零分作文的考生。 ??好在他脑子还算灵光,肄业后就拉着梁磊一起创业,本来是想搞个男团当当走走花路的,但考虑到梁磊的颜值问题,此事很遗憾地作罢。后来发现网络直播能赚钱,又琢磨着去当网红,至于当什么网红呢,又是搞了不少尝试。 ??起初是卖衣服,后来发现他们两个无名小卒,根本没人买他们的账。中间又当过一阵子段子手博主,微博下转发评论点赞加起来还没两位数,总结了一下经验,应该是宣传不到位。 ??那怎么宣传呢? ??投钱呗。 ??可惜他们都是穷学生,哪里有钱。家里有钱,但他们家里人都不赞成他们这么玩物丧志不务正业,别说投钱,甚至还切断了他们的经济供给。 ??那段生活费都没有的日子,别提多惨了。发个搞笑段子,微博下一个小可爱回了一句哈哈哈哈,然后就没了。 ??他们差点没考虑去天桥下贴膜赚点救命钱。 ??后来真的去了,结果发现他们贴膜赚的钱,还不如隔壁小哥唱个卡拉ok赚的多。 ??也正是由于这个卡拉ok小哥,给了杨小光一记启发。 ??这卡拉ok小哥唱歌也就一般般,但这么一般般的歌技,每次都吸引一大票围观的女粉丝,原因没有别的,就一个字:帅。 ??卡拉ok小哥长得有那么点儿某当红炸子鸡的味道,这个当红炸子鸡的女粉们平日见不到偶像真容,就到天桥底下来围观个冒牌货过过眼瘾。 ??这些女粉们是真舍得砸钱,卡拉ok小哥很快就赚疯了。再过几天,杨小光和梁磊就没在天桥下见过这个小哥了。梁磊问杨小光,小哥哥去哪儿了,杨小光红着眼睛,酸溜溜地回:肯定是拿着脑残粉的钱,喜提宝马去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