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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nde girl(5) (第3/3页)
是什么原理,话题性越大她就越红,越被人掐就越红,放在别的女明星身上只怕要被人打翻在地再踏上一脚的混乱私生活对她根本没有影响,反而使得她成为偶像派中的特立独行人物。 狗仔队是很会胡说八道捕风捉影的,但她的公关团队很强大,很多时候就悄悄解决掉会对她不利的报道;她也不会对狗仔队示弱,围追堵截算什么,肯尼的车技好到可以去参加f1拉力赛了;她又有无敌强大武器,就是微笑,不想回答的问题统统当听不见,微笑微笑;《人物》周刊称她是心态最好的青少年icon,抗压能力极其强大。 奥黛丽跟爱德华短暂约会了几天,飞去旧金山开演唱会了。 这几天爱德华·弗朗实地体验了一把她的生活,很大程度上冲击了他的世界观。他也是少年成名的典范了,但像他这样的青年演员很少被人24小时无缝追踪,狗仔队的精力也是有限的,他们的狂热针对的都是那些高热度明星,奥黛丽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说实话,他挺佩服奥黛丽的,这种生活能把人逼疯:你出门倒个垃圾都有人对准你使劲打闪光灯,恨不得拍下你所有的丑态;你的一举一动都得接受无数狗仔队的窥探,上超市买个卫生棉条都会被人扒出买的什么品牌——不,奥黛丽不在超市买卫生棉条,她总是开辆小货车,直接在本地最大的卖场成箱成箱的买东西,从卫生棉条到面巾纸,从可口可乐到香槟酒。人们压根不知道她这种购物习惯是怎么养成的。 爱德华也挺晕的。能得到奥黛丽的青睐根本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是,她是很可爱迷人,但因为她交际圈子不大,就算他有心想认识她,之前也从没有过机会。 她的态度也很——怎么说呢,非常特别的一个人,做事风格相当简单粗暴,那天她经人介绍认识了不少人,却一眼就看中他了——这话说起来非常奇怪,好像感觉自己成了什么展览品似的——然后她就走过来,强硬嚣张的弄走了他的女伴。 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女孩。 有点生气,但更多的是惊喜吧。 他一点也不介意成为她的新欢。 奥黛丽这几天挺开心的。 她没有刻意想认识什么美少年,但美貌的人是会被同样美貌的人吸引的。爱德华1977年8月出生,只比她大了5个月,13岁演出了《终结者2》,就此成名,被称为“世纪美少年”,在日本比在美国本土还要红。他也喜欢唱歌,偶尔在朋友的club演出,会有一大帮fans来捧场。 睡了美少年当然能让人身心愉快,这段时间的放飞自我实际是她在减压,她的小程序进展不很顺利,有几个重要问题始终解决不了,就想胡作非为一下,减压完了还是得好好工作回归本我的。 旧金山的演唱会进行的很顺利,找了当地的乐队来做嘉宾。演唱会结束后,科特和肯尼护着她离开了后台。 科特的脸色不太好,他看了看肯尼,“我来开车。”自从肯尼来了,因为他车技好,就一直是他来开车。 肯尼的脸色也不太好,点头,“我来跟她说。” 奥黛丽很奇怪,“怎么了?” “你坐好。”肯尼让她坐进车里。科特开动车子,离开了体育场,但没有往酒店方向去。 奥黛丽没觉得有什么异样,保镖们过分小心,每天走的路线都不一样,吉娜说这是因为有人寄信给她的经纪公司,声称要杀了她。吉娜没有明说,但奥黛丽猜得出来,那封死亡威胁信的用词肯定很难听。 车开了几分钟,肯尼说:“我们要送你去机场返回洛杉矶,辛西娅出事了。” 奥黛丽一怔,“什么意思?什么事?事情有大小,是什么事严重到要叫我回去?”她惊慌极了。 “是你的父亲——”肯尼觉得难以开口。 “马文?他不是在监狱吗?”奥黛丽抓着胸口,难以呼吸。 “他被假释了。” “他杀了辛西娅吗?”她尖叫起来。 ※※※※※※※※※※※※※※※※※※※※ *嗯,你们484把这个渣爹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