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生死书_第100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00节 (第2/3页)

叔你是有所不知,咱们面前这位佐佐木惜不是人!

    ??二叔没理解我的意思,叫道,她那么凶恶根本就是畜生,当然不会是人。

    ??我道,我说的是这家伙不是活人。

    ??二叔狐疑地看了一眼我又看了看佐佐木惜胸前的血迹,皱眉道,此人受伤会流血,能呼吸喘气,能说话,怎么会不是人,难道是鬼不成?

    ??我简单的将九隆王轮回殿中发生的事情,对二叔说了一遍。

    ??他听后皱眉道,既然佐佐木惜在你面前化为枯骨死掉了,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你莫非发烧说胡话不成?

    ??他说着竟然真的伸手去摸我的额头,我一巴掌打开他的手道,二叔,你也是老江湖了,给分析分析这是怎么回事?

    ??二叔道,咱们面前的人如不是佐佐木惜的话,那肯定是她双胞胎的妹妹或者姐姐了,不然天下之间哪里有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庄羽道,眼前这佐佐木惜无论从神态和长相上都和此前见过的佐佐木惜相去无几,但此人绝对不是佐佐木惜,先前的佐佐木惜额头有一血痕,是传说中的天目,此人没有,从这一点就可以判定此人不是,但这人绝对是大活人,不会是鬼。

    ??听庄羽这么说,我仔细一看,这个佐佐木惜虽然也自称是佐佐木惜,不过她额头上真就没有天目的痕迹,也怪我太不细心了,见到她那张脸就被吓了一跳,既然是人不是鬼,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我冷哼一声,问佐佐木惜道,你到底是谁?

    ??佐佐木惜道,我告诉你了,我叫佐佐木惜。

    ??我心道,这家伙口风很硬,就算杀了她也不会问出什么东西来的,看来此前手机上收到的短信应该就是这个家伙发的,可能如二叔所猜测的那样,此人是佐佐木惜的同胞姐们,继承了佐佐木惜的称号,那么,姑且叫她为佐佐木惜了。

    ??想到这里,我冷冷看着坐在地上已无行动能力的佐佐木惜道,你就在这自生自灭吧。

    ??说完这话,我转头看了看秦承运身边的男孩,问他道,你是孙老头的孙子吧。

    ??那男孩点了点头。

    ??我又问,你爷爷让我们带你出去。你跟我们走吧。

    ??他先是点点头,看了看那大汉一眼又摇了摇头。

    ??秦承运叹了一口气道,孩子,你跟他们走吧,此地凶险,你差点丢了小命,这都怪我没照顾好你,你爷爷竟然也死了,我对不起你。

    ??我说,秦承运你装什么大头鬼呢,这小孩和他爷爷不是被你们胁迫来的吗?

    ??秦承运听了这话,大怒道,你这小子知道个屁。他爷爷跟我父亲关系很好,主动带我们来的,我答应他爷爷,干完这票就带他们祖孙俩过好日子,他爷爷答应之后,带我们下来,然后我让他爷爷在伏魔林中等着,没想到他竟然死了……

    ??他说着,狐疑的看了佐佐木惜一眼。

    ??第二十四章 银毛煞(3)

    ??我皱眉道,既然孙老头是甘心情愿带你们下来,你们为什么杀了人家的大黄狗。

    ??秦承运指了指佐佐木惜道,那大黄狗见这臭娘们不是好人,就咬了她一口,没想到这厮看着面善,却是个心狠手辣之徒,用武士刀直接就将那狗的脑袋给切了下来。

    ??听了这话,我就明白孙老头是谁杀的了,问佐佐木惜道,孙老头是你杀的吧。

    ??她嘿嘿一笑,没答话,显然是默认了。

    ??那小孩见状,咿咿呀呀的对着佐佐木惜叫了一通,我们这才知道这孩子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我见他脸上显现出悲伤之色,安慰他道,这人受了重伤也快死了,等于大仇得报,你就别伤心了。

    ??我这话一说,那小孩眼泪哗哗就掉了下来。

    ??我对秦承运说道,既然这小孩是你带下来的,你怎么带他下来的,就怎么带他出去吧。

    ??秦承运看着我道,你们不杀我们?

    ??我说,咱们之间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杀你们作甚,就算有仇有冤,也得光明正大的法庭上解决,现在是法治社会,虽然咱们处在地下是一个无法律的世界,但也不能视人的生命为大白菜吧。

    ??秦承运听了这话,一改之前的态度,和颜悦色地道,既然如此,那我先行谢过,以后有什么事情尽管找我。

    ??佐佐木惜看着秦承运冷笑道,恐怕咱们所有人都走不出去了,还想活着出去,美死你吧。

    ??秦承运顿时大怒,摇摇晃晃站起身子,就要找佐佐木惜拼命,不过走了一步,噗通又坐倒在地,看来他此前和白骨精的那场大战,着实伤得不轻。

    ??我见状,让庄羽对秦承运和唤作狗娃的小孩进行了紧急的救治,救治过后,两人伤势虽然有所减轻,但行动还是很困难。

    ??我扶他两人站起身子,大叫了几声曹有为的名字,打算让他先带这两个伤员出去,然后我们留下来开启青铜棺材,喊了几声,没见应答,随即作罢。

    ??我对秦承运说既然这棺材里有着月亮神石,我们肯定是要开棺的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