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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第2/2页)
吗?” 这不是工作狂是什么?印钞机吗? 完全不是一路人啊。 我看看时间,酒足饭饱,决定走人。 他放下酒杯,送我到门口。 周六的中午,安静都像整栋楼里只有我和他,头顶的水晶灯打在大波斯菊地毯上,泛开一圈一圈的光晕。 我说:“谢谢,之前不好意思啦。” 他挑眉,似笑非笑:“什么,修水管吗?” 这个人原来是会开玩笑的,我说:“不是,还有上次带我回明安……” 我想起视频,又想死一万次。 我一冲动说:“我请你吃饭吧,来我家吃,保证少油少盐!” 他扬了扬下巴,算是答应? 我转身,还是忍不住回身:“上次,为什么要帮我?” 他懒懒靠在门边,灯下看郎最是闹心,昏黄的灯光打在他垂下的眼,打下长密睫毛的阴影,他眨了眨眼,半响,抬眼问我:“什么,修水管吗?” 我想这个人真是可恶,转身就走。 似乎听到他低喃:“因为,我也有过,没来得及的,没赶到的……” 我笑着回头:“什么?修水管吗?” “砰”的一声,刚刚还请我洗澡吃饭喝酒的小伙伴就关了门。 作者有话要说: 对手戏可过瘾? ☆、傻逼岁月(上) 有一个朋友和我探讨过生孩子的理由:“就是要有一个小孩,然后我告诉他耳屎是香的,鼻屎是可以吃的,裤子可以反着穿,家里可以随便画,让他做一个天马行空无所畏惧的人,代替老子嚣张的去做他老子以前想做都做不到的事!” 我不知道这位精神错乱的朋友现在一偿夙愿没有。 我只记得, 我小的时候总是被期盼成为“和别的小朋友一样”的孩子。 我小的时候是个左撇子,我妈说:“你看,别的小朋友都是用右手写字的。” 我改了。 我小的时候喜欢下雨天不打伞踩水玩,我妈:“你看,别的小朋友都打着伞呢。别的小朋友裤子都没有像你一样弄那么湿!” 我改了。 我小的时候贪靓偷偷留长发上学,我妈说:“你看。别的小朋友都把头发剪成那样。” 我改了。 我花了二十多年努力改变我的人生,成为和其它人一样的人。 却突然发现, 原来艺术家都有点精神不正常,企业家都有点偏执狂,多大成功的人都和普通人有点不一样的地方。 我妈现在说:“你看,隔壁的王xx工作找得好,长得有漂亮,嫁得好,生了一对双胞胎,就是不一样。” 我说:“啊?我努力了二十多年,好不容易长成这样,你又要让我变回去,您耍我玩呢?” 后来,我想我并不想要变成一个多成功的人,我只想要有一个人在冥冥众生中将我打捞起,怜我爱我,带我回家。 我只有做他一个人眼中唯一的和其它人不一样的人,足矣。 周二的一天,我经过销魂的周末(忘了说了,家里的水管总算修好了), 夺命的周一,总算迎来了不上不下有点寡淡的周二。公司里季度盘点,我奉命和老马去仓库点货,机器“哔哔”扫描,着实闹心,这一件件的意大利大牌在我眼里都快看成破布了。 老马指挥我:“亲,轻点,那是一万的皮裤,小心,那件大衣领子是水貂皮的!” 要不是在el boutique打工,我真不知道本城有那么多有钱人。 我指指那鲜红皮裤:“这货一万真能卖出去?” 老马说:“卖得可好了!” 我咋舌:“这些任性的有钱人都在想什么啊?” 老马说:“女人的钱就是好赚啊,所有死命用名牌装点自己的女人都是她husband在床上没有work hard enough!所以要寻求物质安慰。” 我说老马:“你一定要说的那么赤裸裸?咱们都是靠女人的钱养活的小脸,干活吧!” 下了班,被仓库的灰尘弄得蓬头垢面,给我一个碗就可以上街卖艺为生了,正想回家洗澡,结果余云升的电话来了,无论如何都要去参加他家的趴体,他朋友也来,“快来,赶紧来”。 余设计师怎么着都算是我现任男友,双边关系良好,虽然距我上次落荒而逃有些时日,但我自认还算称职的女朋友,女友的基本素质是在男友需要你陪客的时候还是要陪的。 我洗了把脸,决定去了。 结果,一进门,我就悔了。 余云升这厮说朋友也来,结果不仅是朋友也来,连朋友的女朋友也来了,连朋友的女朋友的朋友都来了。 一屋子的男女,男的暂且不提,女的都短裙高跟,再看看我,为了今天去仓库理货方便牛仔裤加运动鞋,头发既然扎起来就不能再放下来了。 这时候,给我一个全家桶我就是送kfc的! 余云升倒还好,神情自若的把我介绍给众人,我收到有些来自女性的打量,微微扬了扬下巴。 万分庆幸受了林燕妮女神“永远随身带一个小化妆包”的知识普及,去洗手间简单上了点妆,虽然只能有40%的改善,但心情指数上升80%。 偷偷数落余小资:“你怎么不早告诉我这么多人?我好有准备。” 看看人家多会说话,他在我脸颊kiss一记:“你什么时候都很好。” 神啊,给我一万年我都不能习惯这样在众人面前秀恩爱,强忍住擦脸的冲动,保持微笑,保持微笑。